區議會|增監察機制 麥美娟稱會列明要求 惟沒具體指標
【有線新聞】新區議會設有監察機制,政府可介入調查區議員,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說,會有指引列明職務要求,但不會有具體指標。
麥美娟:「我不會列明辦事處一星期要開放三小時,反而是當我們有指引寫,辦事處應該接受市民服務,不應該排除或只為某些人服務,亦都有足夠開放時間為市民服務。出席會議的情況,不可以經常缺席會議,到有市民覺得他(區議員)真的幫助不了我,經常不見蹤影,可以向其他區議員反映,當反映後區議員認為的確有歧視,可以聯署給民青局局長要求調查。」
麥美娟又相信,獲委任的區議員及「地區委員會」界別議員,會與直選議員合作,加強對市民的社區服務,包括設立更多聯合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