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房屋|政府推中央通用表格及平台 毋須個別向機構申請
【有線新聞】政府第二季會推出過渡性房屋中央通用申請表格,市民毋須再個別向營運機構申請。
申請者最多可同時申請三個過渡房屋項目,揀選優次。第一選項的營運機構要於一個月內完成審核和確定能否安排入住,否則交由第二選項的營運機構處理,如此類推。統一申請平台會於第三季開通網上版,明年第二季優化。市民可經平台查詢各過渡房屋的申請處理時間、成功率、及空缺情況等。
有立法會議員批評進展緩慢,立法會議員(工程界)盧偉國:「過渡房屋是急切需要,幫助在不適切住房輪候公屋的市民盡快改善住屋環境,這個申請平台應盡快推出,我不明白有多複雜,要弄大半年才能推出。」
房屋局副局長戴尚誠:「通用申請表格提供選擇三個項目的設計,我們會聯同營運機構按申請者選項優次處理,只不過使用平台可以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