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接應劫匪遭判囚400年 曾有犯罪前科黑人堅稱無辜 坐足34年冤獄終獲自由
【有線新聞】美國一名23歲男子1988年因涉搶劫案被捕,檢方要求重判825年,最終法院判處400年有期徒刑,檢察官當年指,沒有求處無期徒刑是不想給他假釋機會,要讓他「監禁直至死亡」。當局近年重新調查發現,男子極可能被錯誤指認,終於在34年冤獄後,法院改判他無罪,現年57歲的他重獲自由。他表示,無法用言語表達極其激動的心情,宗教信仰讓他不仇恨,只想繼續前進,又指出獄後第一件事是去吃東西。
《CNN》報道,案件發生於1988年6月19日,兩名男子於佛羅里達州勞德代爾堡(Fort Lauderdale)西郊持槍搶劫一對男女,並偷走兩人汽車,當時年僅23歲的霍姆斯(Sidney Holmes)被誤指是接應嫌犯逃亡的司機,遭警方拘捕。
檢控指無期徒刑可假釋 稱要「監禁直至死亡」
Holmes因為有犯罪前科被視為慣犯,檢方要求對他重判825年,Holmes最終於1989年四月被判處400年有期徒刑。檢察官馬格利諾(Peter Magrino)當年指出,要求重判是為了「確保他在活著的時候不會被放出來」。他稱,為免Holmes服刑25年後申請假釋,故沒選擇無期徒刑。
堅稱無辜終獲自由 兩疑犯未落網
Holmes 2020年提交申請,宣稱自己是無辜,當局因此重啟調查,結果發現,最初目擊者指認的證詞很可能有錯誤,並缺乏科學根據,Holmes駕駛的車與劫匪汽車之間的關鍵性差異亦被忽略。經調查後,獨立調查小組六名成員中有五人投票,同意Holmes是無辜,應立即撤銷定罪,而案中兩名受害人亦認為Holmes應該獲釋。最終,Holmes坐了34年冤獄後,今年3月13日被改判無罪,重獲自由,兩名疑犯至今仍未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