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競爭條例 Foodpanda、Deliveroo承諾90日內修訂協議 競委會接納結束調查
【有線新聞】涉嫌違反《競爭條例》的外賣平台Foodpanda和Deliveroo,承諾修訂與餐廳的協議,容許他們與小型平台合作,而不受懲罰或加佣金,獲競委會接納並結束調查。
這間越南餐廳一直與外賣平台合作,提供送遞及自取服務。之前為了支付較低的佣金,與Foodpanda簽了獨家協議,現時與三個大平台合作,佣金由兩成多升至逾三成。餐廳負責人David:「全港只有幾個公司做(外賣),小商戶都是他們說甚麼就做甚麼。這十多年來有不同小型外賣平台,過往很多都不成功,因為車手不夠大集團搶、派單派得慢、導致萎縮,(佣金)收取較低的百分比,往往慢慢淡出,可能機器半年都沒有響就消失。」他說外賣生意扣除佣金只佔收入一成,為了宣傳餐廳只是無奈接受。
競委會去年主動調查外賣平台,發現Foodpanda及Deliveroo對合作餐廳施加限制,令其他平台難以加入競爭,涉嫌違反《競爭條例》。
競委會經兩輪諮詢後,接納兩個平台承諾,容許合作餐廳使用其他小型外賣平台,同時繼續享有獨家合作時的優待,亦不再阻止它們在自家渠道,或者在其他競爭平台提供較低餐點價格。Foodpanda又答應,取消餐廳須同時經平台使用送遞及自取服務的要求。
競委會將不會展開法律程序,相信平台間的競爭會加強,為消費者帶來好處及更多選擇。承諾為期3年,兩個平台需要90日內修改協議,餐廳即日起亦可以自由選擇與其他市佔率不超過一成的小型外賣平台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