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七部委聯合規管明星代言
【有線新聞】內地市場監管總局、廣電總局、網信辦等7個部委聯合公布,明確要求明星不得為校外培訓、煙草產品、保健產品等代言,亦不得在代言時扮演黨和國家領導人。
七部委星期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明星廣告代言活動的指導意見》,對明星代言作出具體的要求和限制。當中要求明星代言時,應自覺實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代言活動應符合社會公德和傳統美德,不得發布有損國家尊嚴或利益的言論,不得宣揚淫穢、色情、賭博等內容,不得為中小學課外培訓代言,不得為煙草及其製品、電子煙代言,不得以飾演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革命領袖及英雄模範等形象進行廣告代言。
而對於企業來說,不得選用未滿十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若選用失德藝人透過代言或直播方式為相關產品、服務進行推廣或銷售,或會被認定為違背社會良好風尚。從事醫療、藥品、保健品等行業的企業,不得利用廣告代言人宣傳產品或服務。金融產品廣告應當主動及充分披露產品信息和風險,嚴格遵守金融行業的產品銷售規定。
若相關部門發現虛假、違法代言行為,會依法追究廣告商、廣告發布人、代言人等全部參與人員的法律責任,情節惡劣的會列入個人誠信記錄,加強失信聯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