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發布17條對台措施 包括允許台灣業界在閩設企製作電視節目
【有線新聞】福建省發布17條惠台利民政策,包括試點允許台灣業界投資設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公司,以獎金補貼支持台企台農在福建發展,同時推出線上換領台灣居民居住證。
為落實中央《支持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福建省發布17條惠及和便利台胞台企的政策。在促進閩台服務業合作上,試點允許台灣業界在福建投資設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公司,所拍攝的節目等同本地資金企業拍攝的作品,無需進行境外作品申報審批,並可以參與大陸有關部門評優推選。
同時以獎金鼓勵台灣工業設計機構在福建發展,支持台胞台企參與醫療產業合作等,至於從事商貿服務業的馬祖企業更可額外得到一成運營扶持獎勵及5年廠房租金補貼等。便民方面,在福建省換領或補領台灣居民居住證的台胞可以通過線上申請,最多5個工作日便可辦理完成。
當局更直接採認10個台灣地區職業技能資格,包括家用電器產品維修工、電子設備裝接工等。另外有6條涉及台農林漁業發展政策,包括提供用地、用林保障,以租金優惠、財政補貼支持發展,包括對8個台灣農民創業園提供每年500萬元專項資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