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逾5.26億元人民幣 青島市政協原主席汲斌昌判死緩 有線新聞 2024年12月20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山東青島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汲斌昌受賄案,在江蘇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 經法院審理查明,汲斌昌在2003年至2022年間利用職務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受賄逾5.26億元人民幣。鑑於他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歸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依法可從輕處罰,遂判處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