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方法院開羈押庭 裁定鄭文燦收押禁見 中國在線 2024年07月11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在台灣,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桃園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法官裁定鄭文燦收押禁見。 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遭桃園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早前曾兩度裁定鄭文燦,以500萬及1200萬新台幣保釋,但均遭檢方抗告成功。法院下午2時第三度召開羈押庭,法官認為,案件涉及土地開發,尚有多人待查,加上鄭文燦從政多年,對過去部屬或相關證人仍有影響力,有串證疑慮,最終裁定鄭文燦收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