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有餐廳團年飯設最低消費要求 律師稱有關做法違規
【有線新聞】餐飲業近日忙於應付團年飯訂單,廣州有餐廳列明要消費千元以上,才可以選擇以「包房」形式用膳。但有律師指出有關做法違規。
農曆新年快到,廣州不少餐廳團年飯訂座爆滿,其中私人包房更加「搶手」,有餐廳表示顧客包房必須達到最低消費要求,或者要購買相應的套餐。記者:「就是包間是有低消?」酒樓負責人:「對,4988起包房,大廳的話這邊有1688元,然後有2888元,還有4988的套餐。」
做法未必得到消費者認同。廣州市民張阿姨:「當時要求最低是3000元,接受了但是不滿意的說老實話,有些東西也是不打算要的,湊數這樣就不合適。」廣州市民馮女士:「其實感到有點不爽,不是太開心,但考慮到環境舒適,服務如果又到位的話都可以接受。」
而餐廳這樣做,很可能已經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及公平交易權。律師湯嘉麗:「其實市場監管部門是有權責令停止改正,而且違法沒收所得,並且可以處以罰款的,那麼就以我們廣州為例,那麼出現這一種設置最低消費標準情況,而且拒不改正的,是可以處以1千以上1萬以下的罰款。」
律師提醒顧客如在消費過程中,遇到不合理的消費現象,可以及時與商家溝通,假如溝通無效,就應並保留相關消費證據作日後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