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國主義教育法》表決通過 明年起實施
【有線新聞】新華社報道,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愛國主義教育法》,對包括港澳台同胞等不同群體的愛國主義教育,作出相應規定,明年1月1日起實施。
報道指,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周二表決通過《愛國主義教育法》,並將在明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共有5章40條,包括總則、職責任務和實施措施等內容,旨在加強愛國教育、傳承和弘揚愛國精神。
《愛國主義教育法》規定了相關教育的主要內容,涵蓋思想政治、歷史文化、國家象徵標誌、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國安和國防等方面;在規定面向全體公民開展愛國主義教育的同時,也突出學校和家庭對青少年和兒童的教育,並對公職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僑胞等不同群體的愛國主義教育,分別作出相應規定;強調制定相關法律,以法治方式推動和保障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對於振奮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推動強國建設和民族復興,具有十分重大深遠的意義。
根據今年6月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愛國主義教育法(草案)》,其中有相關條文重點提到,國家會採取措施,開展歷史文化教育與國情教育,增強港澳台同胞對國家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認同,自覺維護國家統一與民族團結;國家也會加強與海外僑胞的交流,做好權益保障和服務工作,增進海外僑胞愛國情懷,弘揚愛國傳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