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發文件嚴懲網暴 組織「水軍」、針對未成年人等可提公訴
【有線新聞】最高法、公安部和最高檢聯合發布指導意見文件,針對不同形式網絡暴力作定罪處罰,包括針對未成年人和殘疾人士、組織「水軍」、「打手」實施網暴等,均須予以嚴懲。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連同公安部,發布《關於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的文件,要求檢察機關對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侮辱和誹謗犯罪行為,應依法提出公訴;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網絡暴力行為,則可依法提出公益訴訟。
文件又要求準確適用法律,針對網絡暴力不同行為方式,分別以誹謗罪、侮辱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和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等,作出定罪處罰;而基於炒作熱度和推廣吸引流量等為目的,利用網絡公眾帳號等,推送和傳播有關網暴違法犯罪資訊,可按相關刑法規定,以非法利用資訊網絡罪定罪處罰。
文件強調針對網暴犯罪,應體現從嚴懲治精神,並重點打擊惡意發起者、組織者、惡意推波助瀾者及屢教不改者;又指若出現包括針對未成年人和殘疾人士實施,組織「水軍」、「打手」等實施,編造「涉性」話題侵害他人人格尊嚴,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發布違法資訊,和網絡服務提供者發起和組織,都要從嚴處罰。
文件又特別提到,近年內地不少引發熱議的社會事件都與網絡暴力有關,強調要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維護公眾安全感和維護網絡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