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受賄等罪成 國家糧食局原副局長徐鳴判囚15年
【有線新聞】國家糧食局原副局長徐鳴涉嫌受賄等罪成,一審被判處入獄15年,罰款410萬元人民幣。
案件周二在廈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控罪指,徐鳴在1995至2021年間,利用職務便利及職權,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經營審批和案件處理等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折合超過5120萬元人民幣。
而在2021年,徐鳴離職後利用曾任重慶市委常委和秘書長等職權地位,為他人在案件申訴提供幫助,並收受120萬元。
法院認為,這些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和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但鑑於徐鳴部分情況受賄未遂,加上在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上主動向當局自首,並交代受賄事實,兩罪並罰下,決定判處有期徒刑15年,罰款410萬元人民幣。
另外,最高人民檢察院周二通報,以涉嫌受賄罪依法逮捕人民銀行原副行長范一飛,該案正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