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涉海外戶口洗錢案上訴被駁回 須入獄1年、罰150萬新台幣
【有線新聞】陳水扁兒子、現任高雄市議員陳致中涉嫌以海外戶口洗錢一案,上訢被當地最高法院駁回,被判入獄1年,罰款150萬元新台幣。
陳水扁兒子、現任高雄市議員陳致中,被控在南港展覽館和桃園龍潭購地弊案中,涉嫌隱匿不法所得和透過海外賬戶洗錢,去年被裁定罪成,判囚1年,罰款150萬元新台幣;其妻子黃睿靚被判囚10個月,罰款100萬元新台幣;當時陳水扁等7人獲判免訴,陳水扁妻子吳淑珍洗錢罪成判囚2年,眾人不服上訴。
當地最高法院周三駁回陳致中和黃睿靚上訴,陳致中將入獄服刑,當局同時啟動防逃機制,黃睿靚維持判囚10個月,但獲緩刑4年,不過吳淑珍的控罪就獲撤銷。
陳致中周三在社交帳號發文回應稱,無論這條路怎麼辛苦,再多的磨難都會勇敢走下去,又強調自己會永遠和高雄民眾站在一起。
這一連串貪腐案官司,纏繞陳水扁及其家族長達17年,直至去年5月,台灣通過修正《會計法》規定,令陳水扁等7人獲當地高等法院豁免起訴。